烟台黄渤海新区是山东省四个省级新区之一,位于胶东半岛、黄渤海交界处,陆域面积499.45平方公里、海域面积948.68平方公里。作为新区主体的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1984年10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是全国首批14个国家级开发区之一。烟台黄渤海新区叠加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烟台片区、中韩(烟台)产业园等国家级战略功能区,以“建设烟台市现代化滨海新区”为目标定位,大力实施“3510”战略,加快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示范区。现有市场主体6.8万家,规上企业454家,高新技术企业540家,上市企业12家,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160家,省级独角兽、瞪羚企业49家,形成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化工及新材料、汽车及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五大主导产业集群,产值达到2600亿元,是全省最具发展活力的园区之一。
为进一步优化新区干部队伍结构、提高干部队伍综合素质和专业化水平,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拟实施2023年“八角湾优才计划”,从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高校毕业生(不含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中,选聘20名优秀毕业生到我区工作,作为党政领导干部储备人才进行重点培养。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数量及职位设置
共计划选聘20名,均为综合岗位,限哲学门类、经济学门类、法学门类、教育学门类、文学门类、历史学门类、理学门类、工学门类、农学门类、管理学门类专业(含与以上本科专业对应的研究生相关专业)。
二、选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安排。
(三)有志于从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学习成绩优良,具有与岗位相适的工作能力。
(四)应届高校毕业生;国家规定择业期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应届高校毕业生同期毕业的海归留学人员(含二年择业期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相关人员);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特岗教师计划等服务基层四项目之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
应届高校毕业生,具体是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并于当年毕业的学生。
国家规定择业期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具体是指国家统一招生,2021年、2022年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二年)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其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五)年满18周岁〔2005年4月8日(含)以前出生〕。其中,大学本科毕业生25周岁以下〔1997年4月8日(含)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毕业生28周岁以下〔1994年4月8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毕业生30周岁以下〔1992年4月8日(含)以后出生〕。大学学制5年以上的毕业生,以学制4年为基数,学制每增加1年,年龄相应放宽1岁。
(六)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的学士及以上学位,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且在大学本科及以上学习期间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如大学本科及以上阶段为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42所)的,条件可放宽至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在大学本科及以上学习期间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
本公告中主要学生干部是指:校(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学监会等)主席、副主席,任满1届以上;班级班长、团支部书记,任满1学年以上,任职时间截至2023年4月8日。
(七)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有吃苦奉献精神,适应基层工作需要。
(八)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选聘职位主要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学科目录设置专业要求,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选聘职位专业要求相一致。报考人员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的,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配合使用,依据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在审核考生报名资格过程中,对同意报考的新增加专业,在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网站(http://www.yeda.gov.cn/)更新,请随时关注。
除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与国(境)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外,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他人员报考的,须在2023年4月8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须具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与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培养质量坚持同一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享有平等就业机会,符合上述规定的,报名时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违纪违法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校期间受过院(系)及以上单位处分的;
(4)现役军人;
(5)因个人原因未能在《党章》规定时间内转为正式党员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6)被开除公职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公务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9)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10)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11)有在校期间学术造假等不良行为的;
(12)大学本科及以上阶段,按正常学制未能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
(13)具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职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2023年应届毕业生除外)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选聘资格。具体时间安排为:
网上报名时间:4月8日9:00—4月11日17:00
资格初审时间:4月8日9:00—4月12日12:00
报名网址: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网站(http://www.yeda.gov.cn/)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本选聘公告,确认符合应聘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对应聘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资格条件、学习工作经历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可拨打咨询电话。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网站(http://www.yeda.gov.cn/),首次登陆先注册(因个人原因造成注册信息泄露影响本人报名的,由本人循法律途径解决),然后进入2023年“八角湾优才计划”优秀毕业生选聘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网上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按规定上传材料后,点击提交报名即可进入报名资格待审核状态。待审核期间无法更改、补充报名材料,审核驳回后可修改材料并重新提交。报名信息一经初审通过,将不能更改。报名系统于4月11日17:00自动禁止应聘人员提交或修改驳回的报名信息。
报名时需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材料清单见附件1)。建立报名容缺机制,因客观条件,暂无法上传选聘职位要求所需证明材料的,经报考者本人作出能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的承诺,并上传《个人诚信承诺书》(模板见附件2)后,可以先报名;在规定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内无法提供的,取消资格。
2.资格初审。审核部门在指定报名期间安排专人负责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节假日不休息),根据应聘人员网上提交的信息资料,依报名顺序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反馈初审结果。请报名人员于4月12日12:00前登陆报名网站,查询初审情况。初审通过后,报名人员须下载打印《2023年“八角湾优才计划”优秀毕业生选聘报名登记表》。如报名人员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可在4月12日16:00前向指定的咨询电话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的,视为同意审核结果。
报名结束后,最终资格初审通过人数达不到计划选聘人数3倍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选聘计划。
(二)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先笔试后面试。笔试、资格审查、面试时间与地点等信息将通过报名网站等途径公布。
1.笔试。参加笔试人员须提前在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实行百分制,重点测试政治理论水平、逻辑思维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文字写作能力等。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随笔试成绩一并公布。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按照选聘计划1:4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人员一同进入面试范围。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按实有达到笔试合格线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形式等信息将通过报名网站公告栏等途径公布。资格审查时,需根据材料清单(见附件3)提供相关材料。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证明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经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在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进行资格审查。如发生资格审查与网上资格初审结果不一致情况,以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3.面试。面试时间、地点、方式等信息将通过报名网站公告栏等途径公布。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于本场面试结束后当日公布,不足60分的不予录用。
4.总成绩计算。综合测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总成绩,按照选聘计划1: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拟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如出现成绩并列且影响录用的,按笔试成绩顺序确定,笔试成绩仍相同的,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拟体检、考察范围人员。
(三)签约
按照选聘计划数量1:1的比例,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就业补充协议。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体检工作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根据选聘计划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要求执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对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结果失真的,取消录用资格。
2.考察。考察工作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派出考察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选聘职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的情形、与选聘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等干部人事档案相关政策规定,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处理到位的,不得录用。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个人档案中有不符合干部人事档案相关政策规定情况的,或在选聘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以及发现违规违纪和其他不诚信行为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录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作为拟录用人员,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应届毕业生先签订就业协议书,正式毕业后再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或公示期内有反映问题影响录用并查实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公示期内有反映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录用手续办结前,因拟录用人员被取消录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经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从拟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四、管理使用
1.录用人员统一分配到基层镇街进行重点锻炼培养,对表现优秀的优先选拔使用。不服从统一管理分配的,未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2.录用人员使用事业编制,人事、薪酬等各项管理制度按有关规定执行。
3.首次新引进到烟台市事业单位工作且缴纳社保一年以上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双一流”和QS榜单排名前200海外高校本科生、普通高校本科生,每人每年分别发放3.6万元、2.4万元、1.2万元、6000元生活补贴,补贴3年;在烟新购商品住房的,分别发放20万元、10万元、5万元、2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QS榜单排名前200海外高校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均不含各级财政资助公费出国留学生),除享受生活补贴和购房补贴政策外,再分别给予15万元、6万元一次性留学费用补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在烟购买首套商品住房可申请最高额度80万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五、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的全过程,凡提供虚假材料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选聘资格。
2.报名人员在选聘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报名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选聘的,责任自负。
3.本次选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无关。
4.在选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有关要求,落实相关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相关信息将及时在报名网站发布。
5.本公告由“八角湾优才计划”优秀毕业生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5—6396190
监督电话:0535—6396669
技术咨询电话:18562803179
以上电话请在工作日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内拨打。
附件: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附件4:
烟台黄渤海新区
“八角湾优才计划”优秀毕业生选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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